11月1日,省食品安全办举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题培训。
培训邀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家授课,重点解读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等创建标准及创建验收要点,分享了第一、二批创建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探讨了推进创建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8个创建城市食品安全办就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经验交流。
培训指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快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创新之举。
培训要求,创建城市要把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争当食品安全攻坚方阵“排头兵”,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式、新要求,统筹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两个责任”、“守查保”、食品安全考核等当前食品安全核心重点工作,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全域全链条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二是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及评价细则,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任务图,高质量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地落实。三是立足示范引领项目,以改革创新、打造工作亮点为导向,推进示范创建与地方发展思路、发展布局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形成一系列体系成熟、措施具体、效果明显的食品安全“四川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运用。
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示范创建相关人员、省质检院(审评中心)相关评审专家、各创建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食品协调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及创建相关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在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