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昨起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22-01-09 09:39:31来源:成都日报访问量:次
冬季是用气高峰期,也是城镇燃气事故的多发时期。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8日起,成都市政府安办组织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组织专项检查组前往各区(市)县进行专项安全督查检查。
本次集中整治聚焦老旧小区、燃气管网保护、居民用气安全;机关、学校、医院、食堂、大型餐饮场所、城市综合体等用气安全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占压、暗沟(管)敷设;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以及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经营行为等突出问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定期销账,实行闭环管理。
1月8日,全市派出检查组1380个,其中,市政府安办派出10个,区(市)县、镇街两级派出1370个,共督导检查点位7409个,发现问题隐患1932项,已整改925项,下发整改通知书387份。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中,管道占压隐患51项,穿越密闭空间隐患23项,燃气具问题、隐患1174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隐患442项,液化石油气气瓶问题169项。
下一步,成都将在城镇燃气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以及相关燃气设备检查,提升居民燃气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田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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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安全使用燃气 注意这些
近日,某地食堂疑似燃气泄漏燃爆发生垮塌,造成多人伤亡。1月8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再次发布冬季燃气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安全用气。
市应急局介绍,冬季是燃气事故高发期。据数据分析显示,90%的燃气爆炸事故是由于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薄弱、使用不当,阀门、胶管、灶具和燃气管道等破损泄漏,燃具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安装、改装和拆除燃气设施应当委托具有燃气专业资质或燃气供应单位实施。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能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房屋出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户主(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将有关燃气使用须知告知房屋承租人或使用人。用气场所应当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安装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和照明设施等。
禁止在地下或者半地下室的房间内使用液化气。点燃灶具应使用专用点火棒,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液化石油气瓶库的设置应当符合燃气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厨房应当使用具有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经营企业提供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厨房中的气瓶应当距明火或高温表面有足够的距离,以防高温烤爆气瓶,造成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不能同时存放或使用,安装天然气管道的房间不能同时放置其他燃料源。 (记者 田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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